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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 2025 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20 09:54:28  发布人:admin299  浏览量:1641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我校2025 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促进困难毕业生尽早就业、顺利就业, 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 290 号)要求,现就我校 2025 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5 届毕业生,均可自愿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民政部门认定);

(二)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证》(残联认定)或《残疾军人证》;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教育部门认定);

(四)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毕业生为脱贫人口或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业农村部门认定);

(五)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或脱贫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残联认定);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已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毕业生(民政部门认定)。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

二、关于补贴标准。按每人 1000 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关于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 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后,由其学籍注册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集中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四、关于申领程序

(一)个人申报(9 月 20 日至 10 月 31 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登录电脑端: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 网站“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移动端:“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微信端或支付宝端)“高校毕业生”、赣服通 APP“人社专区”、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人社”(微服务-我要办事),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模块,签署申请承诺并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确因不便网上申请的,可向学校招就处线下申报。通过系统校验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系统校验的,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 1)。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导致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注意事项:1.建议尽量使用 PC 端(推荐谷歌浏览器)登录 操作。2.需要上传佐证材料的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截图或照片等务必保持清晰、完整。3.如申请人持有省内社保卡,银行账号由系统自动获取,不可修改;如申请人只持有省外社保卡,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开户行,填写银行账号,可以修改。4.申请人务必在提交申请前确认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已激活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5.10 月 31 日后网上申请材料将不可更改,毕业生只能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进度,请申请毕业生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和短信提醒,如遇审核打回补充材料请在申请截止日前核实完善申请材料。

(二)学校初审(9 月 20 日至 11 月 10 日)。招就处由专人负责,及时登录“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jycyfw/ycxqzcybt/index.html#/)对系统校验未通过的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人工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如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疑,请及时联系当地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在系统反馈至毕业生本人。

注意事项:1.10 月 31 日后学校初审未通过,但毕业生有新的有效佐证材料补充提交,学校就业部门可与当地人社部门沟通后申请删除毕业生网上个人申请记录,由毕业生于 11 月 8 日前线下重新提交申请(详见附件 2),学校可通过“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导入其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于 11 月 10 日前完成初审工作。2.如学校初审不通过原因选择“您不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条件或者您没有履行诚信申请义务”,毕业生的申请将被终止。3.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除“姓名、身份证号、毕业生类别、毕业院校、毕业年份、省内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外,所属院校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三)学校公示(10 月 10 日至 11 月 15 日)。招就处将系统校验通过、人工初审通过的申请毕业生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招就处将在学校管理服务平台上对毕业生申请信息标注公示结果。

   (四)汇总申报(10 月 10 日至 11 月 15 日)。招就处将于于 11 月 15 日前将公示通过的毕业生申请信息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同时上传公示材料(包括经学校盖章的公示文件或学校招就处网站公示的网页截图证明等,须包含公示人员名单)。

(五)人社复核(10 月 10 日至 12 月 25 日)。各地人社部门应在 10 月 10 日前登录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对属地院校申报的毕业生申请信息于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在系统及时向相关院校反馈复核结果。人社部门复核未通的申请办件将返回学校初审环节,如毕业生认为自身符合条件并及时提交新的有效佐证材料,请受理办件的人社部门积极与毕业生所属院校沟通处理,并根据毕业生申请困难类别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公函确认其困难群体身份。

(六)拨付资金。补贴申请统一通过江西人社一体化平台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受理、核审,业务复核无误后,推送至“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经财务复核直发至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 12 月底前完成。  

五、关于工作要求。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各系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标准、申请流程、拨付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告知本系部的应届毕业生,同时提醒毕业生提前申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账户。二强化对接指导。招就处经办人员及各系部就业联络员要详细了解补贴政策,熟练掌握办理流程,主动对接,耐心解答系部和学生的咨询,做好指导服务工作,防范投诉等风险。三我校联合本科培养的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按照所属本科院校的工作要求执行。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2024 年 9 月 19 日

 

附件1;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未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的,申请人需按照系统提示提供以下申请佐证材料。

一、学籍证明材料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或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提供一种即可。

二、困难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领困难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以及低保金发放凭证,即《低保证》上当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当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2.提供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证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二)残疾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1-8 级《残疾军人证》。

(三)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提供贷款合同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应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

2.提供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可由学校资助部门盖章集中出具);因特殊原因学校资助部门无法出具助学贷款证明的,可由本人提供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并经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提供毕业生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证明材料,例如盖有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查询核实截图(要求截图全部网页内容,含网址和系统名称)等。

(五)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1.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提供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证明。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

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待遇的证明材料。

 

附件2:

江西省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个人申请表

个人线下申请使用

申请人

 信息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毕业生困难类别

(勾选)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 ¨特困人员毕业生。

社保卡类型

¨江西省社保卡     ¨非江西省社保卡

开户银行

 

社保卡银行账户

 

     

 

本人属于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应届毕业生,现自愿申请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所填信息及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以本人姓名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准确有效。否则造成求职创业补贴不能正常发放的问题,责任由本人负担。

 

 

 

 

申请人(签字):                             

所在学校(院系):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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